水质改善不达标,涉水项目限批
岛城五条省控重点污染河流水质改善目标提高
2015年0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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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省控河流断面水质COD不能超过40毫克/升、氨氮浓度不能超过2毫克/升。日前,省环保厅下发文件,确定了2015年省控河流断面水质改善目标,较过去更为严格。根据要求,今年10月以后,岛城李村河、墨水河等五条省控河流若不能达标,将实行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2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流域治污成果,确保按期实现2015年底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既定目标,日前省环保厅下发文件,确定2015年省控河流断面水质改善目标,为“COD≤40毫克/升、氨氮浓度≤2毫克/升”。 
  青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青岛市共有五条省控河流,包括李村河、墨水河、泽河、嵯阳河、大沽河。目前,工作人员已认真分析辖区内断面达标形势,研究制定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确保尽早达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要求。
  根据文件,自今年7月1日起,省环保厅将对超标断面的责任地区,实行涉水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并视情对责任地区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自今年10月1日起,对仍不能达标的,将实行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并对断面超标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今年10月1日起,若省控河流断面COD浓度超过40毫克/升、氨氮浓度超过2毫克/升,将被环保部门纳入环境安全应急管理范围。另外,河流流经的岛城各责任区市将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截污治理,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提高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利用水平,努力实现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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