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之后如何维权?
2015年02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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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生工伤,厂里一开始付给医院医疗费,后来就不管了,现在欠医院3万元,经鉴定我是7级伤残,怎么办?七级伤残能享受什么伤残待遇?
解答:起诉工厂,依法追究他的责任。七级伤残待遇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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