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经营鞭炮可获有关部门奖励
2015年0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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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5日讯(记者 张健) 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济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根据通告内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营烟花爆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严禁一证多点、超量存储、室外摆摊及流动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运输及燃放许可制度,严禁违法违规运输和燃放。批发企业配送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是封闭的厢式货车,并标明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实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网点销售配送制度,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从合法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并建立健全流向登记制度和销售台账,切实做到烟花爆竹来源、去向明确。零售经营业户必须持证从本地合法的批发企业进货,明确经营的品种和数量,不得从其他非法渠道进货。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县安监局:84218266、84225562;县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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