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严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2015年02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2月5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孙明金) 烟花爆竹是春节必备的年货之一,虽然喜庆但也藏有不少安全隐患。近日,牡丹区为确保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办事处,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对烟花爆竹进行严查。
根据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同时,安监部门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杜绝不具备条件的经营单位进入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审查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对于市场经营环节,工商部门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质监部门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及包装、标识等的监督抽查,从严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以及含有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物质生产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