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检察院为民办实事
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0万元
2015年02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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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5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李琳) 1月30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三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共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0万元,以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重树生活信心。
2014年12月,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对2014年度办理的20余起案件逐一进行了审查,从中筛选出特别困难的几起刑事被害人案件,对这几名刑事被害人的生活情况到村入户进行考察,最终确定了陈某某、牟某某、于某某三名被救助对象,并按程序为其发放10万元救助金。
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些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给予适当经济资助,既彰显了对刑事被害人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当地群众也反映“岚山检察院为民办实事,帮助困难家庭度过难关,我们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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