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开展净水器专项监督检查
暂未发现“问题”净水器
2015年02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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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5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司秀红) “买净水器图的就是过滤的水既干净又卫生,产品不合格该咋办?”“无良商家欺骗消费者,让百姓很伤心。”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集中检查发现部分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存在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产品、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水质处理器产品、生产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要求、产品出厂检验不规范等问题,引起市民广泛热议。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质处理器卫生监管,规范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 今年1月份,莱芜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水产品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据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介绍,目前,莱芜市现有涉水产品(输配水管材、管件)生产企业4家,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9家。此次,他们重点对9家经营单位销售的10种品牌的水质处理器以及饮水机等产品进行了检查。其中,检查内容包括销售的产品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核查产品各处理单元使用原材料与产品铭牌、标签、说明书、卫生许可批件所列内容是否一致,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产品是否有夸大宣传水处理效果功能。
“检查发现,我市销售水质处理器、饮水机的经营单位都能够提供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说明书、宣传材料,经认真核对,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我市销售媒体曝光的13种不合格产品。”卫生执法人员介绍,然而,在检查中也发现了莱芜市涉水产品经营单位普遍存在着采购涉水产品索证法律责任意识淡薄、索证及检查验收等相关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单位管理人员和经销商(代理商)缺乏涉水产品相关的法律知识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经营单位制定《涉水产品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台账》,建立健全并执行进货索证检查验收制度,从源头上把住产品卫生质量关。
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进一步强化对涉水产品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管力度,对违法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证涉水产品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莱芜市卫生监督所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挑选净水器的时候要认真核实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内容,如果经销商现场无法出示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市民就不要购买。同时提醒莱芜各涉水产品经销商,进货时必须要索取厂家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决不允许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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