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2公里造成3起事故
2015年0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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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孟杰 通讯员 周宏伟) 喝完喜酒开车回家,酒醉之下竟在2公里内制造了3起交通事故,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过酒精检测,肇事司机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7.3毫克/100毫升,目前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1月29日晚上7点半,参加完朋友喜宴的邹某驾驶一辆轿车回家,行至城后路与戚城街路口西侧时,突然撞上了路边的4位行人。撞人后,邹某没有停车而是继续沿城后路向东行驶,前行约100米,又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导致三轮车上的两人受伤。随后,邹某继续驾车向东行驶,又撞上了一辆电动四轮车,导致四轮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不到2公里的路程接连发生碰撞,邹某驾驶的轿车受损严重,无法发动。邹某下车查看时,被赶来的微山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控制。
  民警对邹某进行酒精检测,发现邹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07.3毫克/100毫升,已经构成醉驾。邹某称,当天在朋友喜宴上喝了十多杯白酒,撞上最后一辆电动四轮车时才知道闯了祸。目前,邹某已被微山县交警大队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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