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收9件议案,城建环保类居多
“市区禁燃烟花爆竹”议案最受关注
2015年02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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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9日讯(记者 张琪) 9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由曲敬阳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被作为议案处理。
据悉,到2月8日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9件,议案主要集中在生态环保、交通运输以及民生、法治等方面。其中,城建环保方面议案6件,财政经济方面议案2件,内务司法方面议案1件。
芝罘区代表团曲敬阳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颇具看点。
其中提到,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烟台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经历了禁、限、放的过程,目前是放开燃放的状况,但无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给环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烟台的“蓝天白云”近几年也时常被雾霾遮蔽。
据此,16名代表认为,烟台应出台相关规定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审议中认为,该议案论据充分,数据翔实,所提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可以作为议案处理。但目前在市区是禁止燃放还是限制燃放,还需要进一步调研。
烟台能否禁燃需要地方立法,而随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设立,烟台有望成为全省首个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这也让立法“禁燃”成为可能。
8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在所作报告中提及,“今年烟台将拥有地方立法权,这对于进一步拓展人大工作空间、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此外,还有于德利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在烟台市政公用设施推行PPP(公私合营)模式的议案》等其他8件议案,涉及的内容有的属于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职权范围,有的尚不具备条件,大会秘书处建议都转作代表建议研究办理。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永霞主持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会议确定了提交代表酝酿、讨论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所作的计划审查报告、预计审查报告和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所提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通过了提交代表审议的各项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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