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刘翠玲:
建议将重大疾病患者纳入低保
2015年02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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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9日讯(记者 程凌润) “我们小区就有一个人因为得了大病,导致家庭贫困,但是他却不符合低保的标准。”莱芜市政协委员刘翠玲今年提交了《关于将重大疾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议》,她在调研过程对因病返贫的问题印象深刻,她说有些市民虽然收入已超过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支出型”贫困,她建议将这些患者纳入低保。
刘翠玲介绍,目前低保的认定标准主要是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根据当地恩格尔系数、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或者按照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和30%分别测算确定城市和农村的低保标准,而低保的认定条件主要考虑的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3个基本条件。
“很多家庭会因为治疗一个病人,耗尽所有积蓄,甚至债台高筑。”刘翠玲了解到,随着低保、最低工资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收入型”贫困问题已不再突出,与此同时,一部分虽然收入已超过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治病支出过大导致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状态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日渐增多。
为了让重大疾病患者得到应有的治疗,解除其家庭的后顾之忧,刘翠玲建议将“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他们的生活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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