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元钱丢失两年后失而复得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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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15000元钱能在两年之后失而复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也算是最惊喜的‘年终奖’。”10日下午,菏泽的田先生在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六派出所从民警手中接过这笔钱,而民警为这笔钱能物归原主也花费了两年多的时间。
  2012年10月10日,田先生从外地乘车来到济南,从长途总站下车后发现身上带的钱不多,就来到附近BRT站台内的ATM机取了2000元钱。匆忙间,田先生只顾着打车到目的地,结果把银行卡遗留在ATM机里面。随后,另外一名市民宋先生也准备取钱,发现里面竟还有一张卡,试了一下竟然从卡里面取出了15000元钱。
  发现这一情况后,宋先生立即拨打110报警。公交分局第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宋先生带到派出所了解了情况。同时,田先生的手机上也收到了银行卡被取钱的短信,立即联系银行将卡进行挂失,随后也报警。可是,田先生是去另一个派出所做的笔录。
  “我也没想着钱能够找回来,汽车站人流量那么大,就算从监控中看到什么人取款也难找呀。”更不巧的是,田先生很快就离开原来的公司,到南京工作。公交六所民警查到了银行卡开户人信息,但是拨打登记电话,对方称找错人了。
  后来,民警通过查询来到华龙路准备找田先生工作单位,可是这家单位早已搬走,不知去向。为了能够尽快找到失主,民警宋元胜和刘聿忠通过查询找到田先生菏泽老家所在村的村支书。“我们告诉这个村支书大概事情经过,并留下了电话,让他告知田先生的父母尽快联系上田先生。”宋元胜说道。
  可是,对方并没有明白民警的意思,在传递信息中出现了差错。“家里确实给我打过电话,但是他们说是一张信用卡的事情,而我在济南确实办过一张信用卡,但是一直没有用,所以对这个事情就没有在意。”田先生说,由于害怕父母担心,他没有说丢钱的事。
  而民警并没有放弃寻找失主的努力,最近通过内部网络查询信息时发现了田先生新的联系方式。“我接到了宋警官的电话,当时真的是太高兴了,没想到钱丢失了两年多还能找回来。”田先生说道。
  10日下午,田先生从南京赶到济南。从公交六所民警手中接过钱,田先生激动地说:“民警真是太有责任感了,两年多都没有忘记寻找失主,真是要给他们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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