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户企业被抽查信用公示情况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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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0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张立尧 宋烜) 日前,记者从芝罘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芝罘区有252户企业被抽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统一公示。
  据介绍,检查发现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检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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