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上“诉苦”退卡难美容店称需再等等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2月10日讯(记者 赵兴超) 市民王女士在美容院办了一张美容卡,因预约困难等原因提出退款,办理退款时发错账号,随后更正过来但至今没有收到店方退款。店方称,王女士事后发布的微博,对美容店造成恶劣影响,将起诉王女士,退款问题暂时搁置。
  10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元旦期间,王女士在明珠美容部充值1000元办了张美容卡,随后预约做美容时,因为美容店繁忙等原因没有约上。在预约问题上,王女士与店方发生纠纷,王女士提出退款。王女士说,她卡里还有960元,按照店方要求签了字退款,给店方发银行账号时发错了开户行名称,“店方说发错开户行以后,我当天就发过去准确的开户行名字,但那之后退款就没音了。”
  王女士说,在等了3天以后没收到退款情况下,她在微博上发了自己的退款遭遇。10日,记者看到了王女士之前发布的微博内容,微博上写道“店长态度特别不好,退款迟迟不到账,希望大家可以帮忙”。王女士说店方对她发微博很不满意,所以一直不给退款。 发微博一事,王女士认为是自己正当权利,而且在店方提出意见后,她不久就删除了微博。
  “删了微博以后,店方还是没退款。”王女士说。10日,明珠美容部宝龙店李店长说,王女士发微博给店里带来很恶劣影响,而且王女士曾在店里和工作人员争吵,也给顾客留下不好印象。店方认为王女士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而且店方没有说不退款,只是需要层层向上反映问题,需要一段时间。李店长表示,如果王女士能够消除影响,双方还可以继续协商,否则他们准备起诉王女士维权。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杨永涛律师说,市民在微博发布个人遭遇是其权利,如微博内容无捏造、欺骗等,不会被作为起诉理由采用。建议市民遇到侵权问题,尽量通过工商、消协等部门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