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春运证上路出租企业将被重罚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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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10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王玉) 据了解,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抽调执法人员,对城区出租车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监督检查工作。9日至13日上路严查擅自安装待租灯、违规拼客的行为。 
  据悉,按照有关部门2015年春节运输准备工作要求,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出租科与2月4日前完成了城区出租车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和车辆上线检测工作,《春运证》已经发放到位。 
  2月9日到13日,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抽调执法人员为期5天的上路检查。每天下午6点到8点,重点查处对擅自安装使用待租灯,违规拼客的行为。一经核实,将由执法人员按照出交通运输部《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没有取得《春运证》上路运营出租车的,将对出租企业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安装使用待租灯,违规拼客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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