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交警编发高速路“安全行车指南”
能见度小于50米,尽快驶离高速路
2015年0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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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2日讯(记者 张帅) 春节临近,为确保市民假期外出时的行车安全,近日长清交警大队民警编发了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广大驾驶员和乘客注意交通安全。
  “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千米,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千米;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千米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千米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交警说。
  冬季雾大,如何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驶?交警介绍,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千米,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千米,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千米,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当车辆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乘员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此外,交警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禁止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禁止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禁止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禁止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禁止车辆途中上下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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