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经营业户今年减少14%
2015年02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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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销售点生意相对冷淡。
本报2月12日讯(记者 修从涛 通讯员 孙苗苗)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趋于旺季。为保证高新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安全,近日,高新区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业户培训班在济南市安科中心开班。此次共培训28户共5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业户数量减少14%。
佳节将至,烟花爆竹的销售进入高峰期,但与往年相比,烟花爆竹市场更加冷清。记者走访了高新区多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现,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比往年只减不增。据一家销售人员介绍,今年的生意比去年还要差,“现在对环境要求得比较高,放鞭炮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为了保证高新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安全,近日,高新区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业户培训班在济南市安科中心开班。与去年相比,此次共培训了业户28户共5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业户数量减少14%。
据介绍,此次集中培训采取案例分析与重点法律、法规结合的形式,就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存储和燃放要求、火灾预防及应急措施等方面作了具体讲解。并向业户讲解了如何防范烟花爆竹爆炸、丢失、被盗、被抢等问题,要求各经营零售业户发生以上问题时,要及时上报公安和安监部门。除此之外,培训还就烟花爆竹的运输、燃放、打非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并现场与各业户签订《烟花爆竹经销安全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根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业户需持证上岗,合法经营,经营点内及附近不得有任何明火,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各经营(零售)单位一定要与批发单位签订购销和回购协议,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合法,否则不予发证;杜绝跨区、集中、连片经营和摆摊经营爆竹,禁止在集贸市场、节日售货大棚、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销售;禁止经营“三无”产品、未加贴安监部门监制的专用防伪标签产品、白皮爆竹、摔炮、土火箭和地老鼠等禁销品种。
为了加强对节前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市民们可对各种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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