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可到六个临售点购买
城区其他地方还有零星分布的常年经营户
2015年0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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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12日讯(记者 王传胜) 还有几天就过年了,不少市民开始买年货,当然还会买点烟花爆竹。今年春节期间,聊城城区划定了六个临售点,市民可到这些地方去购买。
  为维护城区市容市貌和节日秩序,市安监局会同市执法局对城区周边比较适合进行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的路段和区域进行了实地勘查,本着“确保安全、总量控制、维护市容、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了六个或宽阔或偏僻以及交通压力较小的路段为今年春节期间临时零售区域,临时经营业户均审批在以下地点经营。
  这六个临售点为:财干路东首辅道两侧;市电视台南(路西辅道向南延伸约300米)、新区派出所南(路东辅道向南延伸约200米);新二干路陈口二干桥向北辅道两侧;西关大桥往西区委党校附近;站前街豫剧院南300米路西辅道一段;聊位路前罗段和京剧院路有部分长年零售业户,今年暂且保留部分经营点。
  东昌府区安监局副局长石可心介绍,除了上述地点外,其他地方还有零星分布的常年经营户。他提醒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据了解,结合近年来烟花爆竹销售的实际情况,今年全市确定零售网点的总量控制在2000个以内,比去年同比减少11%。其中,东昌府区控制在500个(其中聊城城区150个),市属开发区控制在80个,其他七个县市零售网点的数量应根据本辖区内人口数量、市场需求量等情况从严控制。
  城区内不得在东昌路(东转盘至火车站)、柳园路(闸口至兴华路)主干道两侧、利民西路两侧、铁塔商场、香江大市场和育新街、前许街等繁华地段设置零售网点;禁止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零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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