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设刘勰文艺奖激励文艺创作
2015年0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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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2日讯(通讯员 辛有东 魏士朝) 2月11日,莒县印发《刘勰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由财政拨出专项奖励经费60万元,激励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文艺精品,以优秀的作品引领县域风气、以高尚的文化凝聚莒县力量,以丰富的内涵提升经济发展品味。
  据悉,莒县“刘勰文艺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根据文学、艺术自身发展规律特点共设文艺作品奖、文艺突出贡献奖、文艺团体奖、优秀文艺刊物奖等15个类别、88个奖项,财政预算拨款60万元用于奖励。其中,单项奖奖金最高为3万元。
  莒县民间艺术氛围浓厚,是中国民间书画艺术之乡、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等。近年来,该县依托丰厚的莒文化底蕴,文艺创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优秀文艺作品大量涌现。去年,山东省美协创作交流中心、王羲之书法创作培训基地以及中央美术学院国画高级研修班等就先后落户莒县。“设立文艺奖,就是要把全县文化建设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激励更多的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文学艺术创作、生产和展演,多出精品力作,更加自觉主动地推进文化建设。”莒县文联一名工作人员这样介绍设立该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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