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压岁钱腐败”
2015年02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袁浩
当压岁钱被一些人用到“官场”上之后,其美好含义也就变了味儿——表面看是年俗礼节,实际上却是见不得光的行贿受贿。这种变味儿的“压岁钱”,姑且称之为“压岁钱腐败”。
从一些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看,不少人正是在一个个充满温情的拜访中混淆了感情与法纪的界限,积小腐而成大腐、积小贪而成大贪。成克杰从最初逢年过节在家收些烟酒,发展到带着孙子向各级官员索要“压岁钱”;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仅人情往来、红白喜事收入就有100多万元,每年(别人)送给孩子的压岁钱也有几万元”。可见,“压岁钱腐败”看似不起眼,却是溃堤的蚁穴。
从“压岁钱腐败”中应当得到两点启示。首先,反腐倡廉无小事,作为领导干部,越是逢年过节越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的每一个细小行为。再者,“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具有很强的变异性和传染性,原来的问题整治了,一些人又会使歪招、搞变通,导致不良作风以别的表现形式出现。
“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从反对“压岁钱腐败”入手,认真查一查还有多少此类改头换面的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现象,并切实加以问责和惩罚,防止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必要保护,也是保证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必然选择。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