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解危,宜快不宜慢
2015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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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樱

  家住山大南路123号院11号楼的田女士,提起自家的住房便一筹莫展。这座1958年建成的老楼,通过顶楼的天花板可以看到天,漏雨严重。去年这座楼被鉴定为危楼,但之后便没了下文。据了解,改造危楼的责任方为产权人,但这座楼的产权单位经营困难,一直没有解决。(详见《齐鲁晚报》2日C03版)
  天花板露着天,厕所墙皮脱落,电线裸露,窗户破旧不堪,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田女士所居住的房子已经千疮百孔,其损坏程度让人触目惊心。如果遇上雨天、大风天,住在里面岂不是胆战心惊,万一发生什么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早在去年,这座楼就被鉴定为危楼,但是产权单位拿不出钱来,陷入到失修的尴尬困境中。
  其实济南的危房不在少数,之前晚报也多有报道,或是产权不明晰,部门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或是产权单位濒临破产、没有资金等。而危房里住户大都是低收入者,经济条件有限,且以上了岁数的老年人居多,没有能力承担改造资金。
  危房改造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宜快不宜慢。很多时候,危房带病上岗,差的不是钱,而是公共责任和民生温度。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马上行动起来,进行实地调研,拿出专项资金,制定危房改造的方案,给市民吃个定心丸。
  此外,相关部门不妨摸清市区危房的现状,建立动态管理档案,研究制定维修计划和安全防范方案,并出台专项资金,可尝试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这样就能从一定程度上破解危房难题。平日里,应加强对危房的排查和检修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尤其是恶劣天气,应推出应急预案,多些未雨绸缪,少些事后诸葛。此外,要想保障危房维修真正落地,让百姓得实惠,还应完善监管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公布施工时间表,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摒弃面子工程。
  春季迎来大风天气,对危房的安全防范工作也应跑在最前面,多一些全面体检和特事特办,这不仅是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更多的是城市管理的细化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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