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去登记,却发现已经“被结婚”
一查竟是身份信息被同村人冒用了
2015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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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樊友泉) 莱阳的刘某跟男朋友去登记,结果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居然是已婚。原来,是同村一个女子因为结婚时没达到法定年龄,就冒用了刘某的身份信息。日前,莱阳市法院依法撤销了冒用人的婚姻登记。
  2014年,莱阳的刘某和男朋友选了个好日子,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去结婚登记,可登记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一栏居然是“已婚”。后民政方面查询发现,早在2012年12月份,刘某就已经和李某登记结婚了。这让刘某十分震惊,这个李某是同村人王某的对象,怎么成了自己和他结婚了?
  刘某事后查询得知,同村的王某当年结婚时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是冒用了自己的个人身份资料和李某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民政方面出示了当时刘某和李某登记结婚时需要的证件的复印件,的确是刘某的信息无疑,民政方面认为自己没有登记错误。
  2014年11月,刘某向莱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王某用自己身份信息和李某进行的婚姻登记。莱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在婚姻登记中,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对当事人行使婚姻自由权的合法性及结果进行审查确认。王某信息均为冒用刘某的信息。该市民政局据此作出的结婚登记行为因主要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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