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有硬杠杠了
《日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20多个政府部门有具体分工
2015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2日讯(记者 刘伟 通讯员 孙勇强) 2日,记者从日照市环保局获悉,《日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日前获得市政府批复,即日起实施。预案对组织指挥与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等8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日照突发环境事件共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涉及20多个部门
并作出具体分工

  根据预案,日照将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市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机构成员单位覆盖日照20多个政府部门,预案对其作出具体分工。
  据介绍,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一般是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从预防到应急处置
每个环节都明确规定

  预案提出要做好预防,在信息监控上,要对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检测数据实施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当一个流域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同时发生或可能发生自然灾害,危及环境安全时,市环保部门研判相关信息后,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环保局一工作人员说。
  发布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分三个等级。预案还对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介绍,制定《日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旨在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日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指挥长: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助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和计生委、公路局、安监局、港航局、地震局、气象局、日照海事局、日照供电公司和事发地区县政府(管委)。
现场应急处置内容:
  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依法及时公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决定、命令;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做好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监控工作;
(5)协调实施现场警戒和区域交通管制,并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特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通讯等方式告知事发地单位和公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根据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撤离时间及方式;
(8)按照本预案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