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可被立案查处
2015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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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2日讯(记者 李泳君) 2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3月2日到4月底,各区(市)将同步进行2015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审查的范围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含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组织等。审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2014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据悉,本次审查对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立案处理。书面审查结束后,将对用人单位进行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记者注意到,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时用人单位提供的2014年度工资发放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发放表,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工资分配方案;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清算表、社会保险申报表(单)、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收据复印件、企业年金提取和支付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提供2014年度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及个人帐户对帐签字凭据;使用的在校实习生、下岗人员、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协议、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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