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限放宣传,四个月制止违规燃放行为102起
元宵节后,城区不能放鞭炮了
2015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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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向市民散发宣传材料。本报记者 岳茵茵
     本报济宁3月3日讯(记者 岳茵茵 姬生辉 通讯员 英芯茳 任鸿雁 孟翔鲲) 3日,济宁市公安局在城区举行了烟花爆竹限放宣传活动。根据《济宁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月十五(3月5日)之后,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销售期结束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在3月6日至10日将临时销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收回。
  3日,济宁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分别在文化广场、体育馆广场、新世纪广场举行了限放宣传活动。为活跃气氛,警方邀请了济宁市普法文艺演出团、秧歌队,现场为群众表演了山东琴书、坠子等喜闻乐见的节目。高新区公安分局还请来了“灰太狼”、“蓝精灵”等玩偶,向孩子家长散发宣传材料。每个现场都准备了签名横幅,市民在此写下名字支持限放的同时,还可领取精美礼品。
  市民晋先生说,今年过年最大的感触就是放鞭炮的少了。“我家就没买,三十、初一也没放。”晋先生说,虽然没放鞭炮,但一家人聚在一起其乐融融过年,少了鞭炮也是年。
  自限放规定实施以来,城区烟花爆竹燃放行为明显得到了有效控制。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也得到严厉打击。2月16日14时许,民警在任城区二十里铺镇大屯村,巡逻中发现崔某经营的超市非法储存烟花、鞭炮等危险物。经查,崔某储存了彩光礼炮22件,一千头康龙大地红116件,2000头发财红炮138挂,单响炮185件,一万头吉庆发财炮4箱每箱8挂,一万头喜庆3挂,飞天银龙29个,5000头喜庆地毯红45挂,2万头富贵满堂红16挂。崔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处以行政拘留5日,持有的危险物质一宗被依法收缴。
  据介绍,自2014年11月份以来,城区制止违规燃放行为102起,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1起,收缴非法烟花760箱,爆竹980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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