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网上赌博侵占公司百余万
一男子被新泰法院判处7年徒刑,追缴犯罪所得148万余元
2015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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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新泰3月3日讯(实习记者 邢豪 通讯员 武宁 刘国成) 因沉迷网络赌博,新泰某机械公司业务员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货款,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近日,新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7年,追缴犯罪所得148万余元。
  潘某于2012年12月任某机械公司业务员,负责七台河办事处地区机械设备合同的签订、销售、收款等工作。
  潘某先后从七台河数家公司先后收回汇票、现金等货款共计151.37万元,但并未将货款上交公司,而是据为己有,用于网络赌博、个人吃喝等。
  见公司并未有人发觉,潘某胆子更大了,为了筹措赌资,2013年6月,潘某以公司奇瑞瑞虎越野车为抵押借款4万元,后因还不上借款,公司越野车被抵押给他人。
  随后其又私自变卖公司水泵得款960元。终究纸包不住火,2014年5月23日,公司发现其违法行为并报案,当年9月2日,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利用担任公司业务员及驾驶员职务便利,将公司货款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赌博、消费,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潘某悔恨地说:“我也读过大学,但赌博这东西,沾上了就戒不掉,老想着翻盘,结果却越输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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