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要吃官司?消协给你吃“定心丸”
2015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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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李孟霏 通讯员 张立新) 市民徐先生网购一款手机,到货后不满意想要退货,不料却被对方称要吃官司。感到疑惑的徐先生投诉至荣成市消协,经协调,商家免费为徐先生退货。 
  今年2月中旬,荣成市民徐先生通过电视推销看到一款货到付款的799元的手机,不仅样式新、功能全而且还附赠一块手表。感到特别划算的徐先生当即拨打了订购热线订购该款手机。  谁知道到货后,徐先生感到手机并不像电视中宣传的那样好,因此决定不要了,在收货当天就让快递公司将手机连同手表一起退回。 
  2天后,徐先生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律师的男子的来电,该男子声称供货商准备起诉徐先生,因为徐先生的退货行为欺骗了商家。如果徐先生同意和解,便要求徐先生将货款打入商家帐号后,商家再将手机再次发送给他;如果徐先生不同意和解,商家会起诉徐先生,徐先生不久将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并且要赶到上海法院与商家对簿公堂,同时徐先生的医保、社保账户也会被冻结。 
  无奈之下,徐先生投诉至荣成市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他,不要听信这个所谓律师的言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视、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所以,徐师傅有权退货给商家,他的消费权益是受到消法保护的,至于那个律师“打官司”的言辞,是一丁点也不应该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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