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办学经费将有保障
每生每年拨款标准不低于900元
2015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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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4日讯(记者 王明婧) 日前,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省内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900元。据悉,目前德州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没有明确规定,学校运转主要依靠学杂费和政府补贴。
  据了解,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拨付,主要用于学校运转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教师培训费由学校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目前,德州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没有明确规定,学校运转主要依靠学杂费和政府补贴。记者了解到,普通高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为500元,重点高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800元,而按照相关规定,2015年公办高中全部取消择校生,这意味着高中不能再收取择校费,仅依靠学杂费,根本保障不了高中学校基本运转所需费用。
  “会按照省政策,每生每年不低于900元,但具体拨款标准还没确定。”德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说。德州市共有18个具有高中教育服务的学校,政府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办学校进行补贴,高中学校公用经费仍较紧张。2014年12月,德州市政府曾出台《德州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将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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