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庇护中心仅接到一例求助
工作人员:有些女性遇家暴维权意识不强,又怕“家丑外扬”
2015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3月8日讯(记者 闫克杭) 记者了解到,市救助管理站设有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但2014年仅接到一例因家暴申请庇护的妇女。工作人员说,一方面是因为妇女维权意识不够,另一方面也是“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作祟。 
  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成立已多年,但是来这里求助的受暴妇女并不多。据了解,2014年该庇护中心只接到过一例因家暴来寻求救助的妇女。工作人员吴燕介绍,2014年初有一对受到家庭暴力的母女来过庇护中心寻求庇护。这对母女来自郊区农村,30多岁的一个妇女贾葆莉(化名),带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儿来到庇护中心。
  “孩子没有受到家暴,但贾葆莉来到庇护中心时,后背上、胳膊上都有伤。”吴燕了解到贾葆莉不止一次受到丈夫的家庭暴力,为了家庭和孩子,前几次都忍了下来,但这一回实在不堪受辱,才带着孩子出走。 
  庇护中心设有专职律师,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吴燕说,当时律师也曾给贾葆莉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可以帮她做伤情鉴定,状告她丈夫请求赔偿,也可以帮她起诉离婚。但贾葆莉没有接受这两种方案,“她说不想离婚,还想继续过日子,也不要赔偿,就希望丈夫以后不再打她。”吴燕说。庇护中心也曾提出,去她家给她们做调解,贾葆莉也拒绝了。吴燕说,贾葆莉在庇护中心住了一个多星期后,就自己走了。 
  吴燕说,现实中很多妇女受到家暴后没有维权意识,为了维系家庭而选择忍气吞声,另外“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也使很多受害者羞于来庇护中心寻求帮助。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