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高火险期将至15日起崂山区封山
2015年03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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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陈之焕) 火险期将至,10日,崂山区发布《崂山实行森林高火险期封山的通告》,自3月15日至4月20日,对所有社区集体山林和景区未开放区域实行封山管理。违者将进行处罚。
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
所有进入崂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统一检查、监督和管理。通告期内,违反禁止规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自3月15日起施行,4月2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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