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7月底前“晒”责任清单
同时建立追责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严格问责
2015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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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0日讯 (记者 樊伟宏)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行政问责,近日,经淄博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据了解,本次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追究机制。据了解,通过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有助于解决职责交叉重叠,理顺职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与行政权力清单互补,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次编制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至4月中旬,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梳理上报阶段;4月下旬至5月底,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对部门报送的责任清单进行集中审核;7月底前,市政府发文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市政府同时要求,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也要开展编制责任清单工作,有条件的可以与市级同步进行,其他区县也要尽快启动,7月底前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此外,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各部门要建立追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实施主体、追责方式和追责程序等。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格问责。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落实部门内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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