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月1日起停止黄标车过户
车辆排放是否达标,车主可向各区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咨询
2015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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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0日讯 (通讯员 杜立谦) 机动车排气污染是城市大气的重要污染源之一,通过环保部门对省内部分地市的调查分析,黄标车(即: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等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占到了整个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总量的60-70%,加快“黄标车”淘汰势在必行。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根据《山东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不再办理黄标车转移登记业务。车主如对车辆排放标准存在疑问,请拨打各区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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