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处水源地保护区不准排污
违法排污口都将拆除关闭
2015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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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刘振)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对《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作出批复,这意味着德州的13处水源地今后有了法律保护,市民用水安全将得到有效保障。
  据悉,德州列入此次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水源地共计13处,其中地表水型水源地11处、地下水型水源地2处。其中,地表水型水源地只设一级、二级保护区,不设准保护区;地下水型水源地以水厂厂界为基准向外100米所形成的包围线为一级保护区,不设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该《技术报告》的批复为市、县两级政府和环保部门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了依据。
  记者了解到,这13处水源地分别为沟盘河水库水源保护区、丁东水库水源保护区、大屯水库水源保护区、碧霞湖水库水源保护区、禹城市第二水厂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如意湖水库水源保护区、惠宁湖水库水源保护区、严务水库水源保护区、利民水库水源保护区、齐河县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相家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夏津水库水源保护区、建德水库水源保护区。
  另悉,6月底前德州将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口和建设项目,还将制定完善针对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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