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举办
新法宣传成重头戏
2015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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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市民争相在诚信墙签名留下诚信承诺。          本报记者 董梦婕 摄
     本报菏泽3月15日讯(记者 董梦婕) 15日上午,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2015菏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银座家居广场举办。现场宣读了2014年消费警示,并向银座家居授牌“315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同时,活动中,商家争相在诚信墙上签名,留下诚信承诺。15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也正式实施,新《办法》宣传成纪念活动重头戏。
  本次活动由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菏泽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共同主办。活动现场,多单位设立了宣传平台,市消费者协会搭建“3·15消费投诉受理台”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答消费咨询,受理消费投诉,商家争相在诚信墙上签名,留下诚信承诺。
  据菏泽市工商局副局长胡海燕介绍,2014年,菏泽市工商局共受理消费者来电来访8819人次,其中咨询7710件、申诉968件、举报1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万元。“投诉热点居前的商品和服务分别是:通信手机、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电信和汽车销售服务等;从投诉性质看,主要问题集中在质量、假冒、价格、售后服务与合同等方面。”
  活动现场,市消费者协会还向银座家居广场授牌“315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菏泽银座家居总经理赵涛宣读承诺书。“如果在我们卖场买到假货会先行赔付,400万元诚信基金为消费者保驾护航。”赵涛说。
  菏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范业赞表示,今天,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也正式实施,既落实新《消法》要求也加大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市工商系统和各级消协组织将面对新形势、新常态,与大家携手共治,营造畅享消费的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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