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全国道德模范聊城重奖10万元
2015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3月17日讯(记者 刘云菲) 17日,记者从聊城市文明办了解到,为充分体现全社会对道德模范的尊崇和关爱,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聊城市道德模范奖励及困难帮扶实施办法》出台。除精神鼓励外,今后对每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都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其中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的奖励10万元。
  对获得全国、省、市道德模范的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评功评奖工作中给予倾斜。除精神鼓励外,今后对每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都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的奖励10万元;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奖励5万元;被评为山东省道德模范的奖励2万元,获得山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奖励1万元;被评为聊城市道德模范的奖励1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