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半年后关门3万保证金难讨
2015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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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戚云雷 实习生 王乃正) 加盟时交了保证金,不想继续经营试图要回保证金时却遭遇了难题。16日,市民周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加盟了浙江纯澳堂经营进口产品,因亏损不再继续经营,想要回保证金时却被告知两年之后才能退。
  据周女士介绍,去年6月,她从网上看到浙江纯澳堂的加盟广告后,觉得做进口食品领域应该有市场,便和对方取得了联系。她先把3万元的保证金给纯澳堂打了过去,对方给了她一份合同。由于担心保证金能否及时退还,周女士特意问了一下纯澳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说“不做的时候会退钱”。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周女士才把合同签了,特许经营期限为两年,至2016年6月。
  然而,由于市场不景气,周女士加盟的纯澳堂进口产品店亏损比较严重,去年11月,经营不到半年的周女士就将店铺关闭了。随后,周女士和浙江纯澳堂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希望对方能退回她交的保证金,但纯澳堂方面表示,按照合同条款,保证金只能两年之后退。周女士认为纯澳堂当初未明确告知退还保证金的时间,有合同欺诈的嫌疑。
  1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浙江纯澳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一名负责人表示,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保证金肯定会退给周女士,但是得等合同终止3个月后,也就是两年后。若周女士一定要提前要回3万元保证金,需向公司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他们会请示领导,扣除一定费用后才能返还。针对周女士质疑纯澳堂方面故意隐瞒两年期限,该负责人表示,当时负责签约的工作人员曾当面告知过,但现在无法核实。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表示,合同上写明“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但这里的“合同终止”并不等同于合同期满之后的终止。如果合同只是写了“合同终止以后三个月退还”,那么只要合同终止三个月后,甲方就必须按合同规定返还保证金。
  周女士称,前几天她委托了纯澳堂所在地浙江嘉兴的一位律师提出了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但纯澳堂方面一直拖着不处理,后来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周女士表示,她只希望尽快能拿回当初交的保证金,如果纯澳堂扣除的费用在自己可接受的范围内,可以考虑和纯澳堂方面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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