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医疗保险为啥不能转院
2015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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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徐良) 近日,平原县的宋女士致电本报称,其父患了癌症,在平原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后打算转院,去更高一级的医院接受治疗,但医院拒绝为其办理转院手续。院方称,德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相关文件规定,非医疗技术及设备原因,医院不为患者开具转诊审批表。
  宋女士的父亲享受居民医疗保险,起初在平原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被查出患了癌症后,宋女士想让父亲去更高级的医院接受治疗,于是向医院提出转院申请。“但医院说,父亲的病并非他们治不了的病,所以不给办理转院手续。”宋女士说,父亲患的是癌症,哪家医院也无法保证能够治愈,但若平原县人民医院不给开具转院手续,父亲就不能享受医疗报销。
  宋女士父亲的病友李先生享有职工医疗保险,同样被院方拒绝开具转院手续,无奈只能放弃报销,私自转院至济南。
  随后,记者联系到平原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一张姓工作人员说,根据德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印发的《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参保居民患病后,经当地最高级别的定点医院诊断后,确因医疗技术及设备的原因不能诊治的,医院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患者开具转诊审批表,否则医院不开具。”
  记者在德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相关文件并未明确规定哪种病属于县医院无法治疗的。工作人员称,但若某种手术在此医院经常做,或某种病人在此医院很多,即说明该医院有治疗此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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