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第三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公布
19个基层单位成应急示范点
2015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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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李运恒) 近日,滨州市公布了第三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其中包括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为民社区、滨州市儿童福利院等19个基层单位,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以及《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
  近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三批滨州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知发布,经过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评审并报市应急委员会批准,确实了19个基层单位为第三批滨州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
  19个基层单位包括: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为民社区、滨城区彩虹湖社区、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惠民县实验幼儿园、阳信县供电公司、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博兴县第六中学、博兴县供电公司、邹平县西董街道办事处鹤伴中学、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学、滨州北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滨州市儿童福利院、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州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滨州鑫谊热力有限公司、滨州汽车总站、滨州市看守所、滨州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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