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中院为推进社会治理和依法行政提供“金点子”
21份司法建议件件有落实
2015年03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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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纸建议助力一方稳定
  “去年以来,滨州中院先后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属行政部门提出多份司法建议,为我们推进社会治理和依法行政提供了‘金点子’,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问题。”谈起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工作,市长崔洪刚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4年,滨州中院通过从审判工作中总结、梳理社会治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相关部门发出了21份接地气的司法建议,达到了份份有回复、件件有落实的效果,使柔性指导变成了刚性规范。
  2014年7月,滨州中院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司法建议》引起市委书记张光峰的高度重视,他要求将该司法建议传阅,市委副书记薛庆国批示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予以学习借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将司法建议作为政法委员会议上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强调。
  该份司法建议,是滨州中院对十年来刑事案件呈现的情况进行调研后所形成的报告,归纳出了该地刑事犯罪的几个特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主城区和经济发达的县案件数量较大;缓刑期间犯罪、刑满释放或假释后犯罪数量增加明显;污染环境、毒品、邪教、危险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增长迅速;青少年犯罪数量一直居高不下。针对上述特点,该院提出了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善社区矫正和跟踪帮教措施、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等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滨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与滨州中院进行多次沟通后,确定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包括采取规范网格化的巡逻追堵机制,完善房屋租赁管理机制,做好刑满释放、缓刑考验期人员监控、教育工作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了社会治安管理。
千字文章护航经济发展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步入多方位发展和激烈竞争阶段,滨州市的建筑市场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2014年9月,一份1500字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司法建议》摆在崔洪刚的案头,建议内容引起崔洪刚的重视,他当即就落实司法建议内容作出批示,要求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牵头主抓这项工作。
  原来,滨州中院民四庭通过对近3年来所审理的162起涉及房地产市场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以租代征农用地,未缴足土地出让金,订立“黑白合同”使招投标流于形式,项目无预售许可证便对外销售,工程转包、非法分包和挂靠现象突出等问题,于是,该庭提出了这份司法建议。
  2014年10月,市政府组织住建、土地、财政、税务等部门就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进行了调研,并邀请了滨州中院民四庭的法官参加讨论。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草案)》,准备在征求意见后下发。滨州市住建局还主动与滨州中院建立了长期沟通协调机制,将该院近3年审结的违法施工典型案例全面录入建筑企业征信系统。
  无独有偶,滨州中院的另一份司法建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的司法建议》,同样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张光峰、崔洪刚、薛庆国分别作了批示。司法建议的内容被列入全市财经金融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强调,市纪委还针对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制定了具体措施。
多项建议改善执法质量
  本报记者 王领娣 
本报通讯员 尹晓宁
  2014年,滨州中院针对行政执法方面也提出多项司法建议,涉及规范票据管理、规范公证工作、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监管等多个方面,点多、面广,效果明显。
  自1997年以来,滨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直采用财政代扣方式缴纳,没有赋予当事人异议、复议等救济权利。滨州中院经过审慎研究,向市政府、市财政局、市残联发出了关于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程序的司法建议:在代扣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征收人,允许当事人提出异议,只有在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才能走代扣程序,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应由残疾人联合会先作出限期缴纳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满不复议、不起诉且不履行的,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残联在与滨州中院沟通联系后,对代扣程序进行了修改。市政府本着高度负责、举一反三的精神,组织了以市财政代扣方式行使收费职能的单位召开了座谈会,明确规范收费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涉及收费的相关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征收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
  还有一例司法建议也很典型。滨州中院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便向市公安局提出了准确进行事故认定、合理进行繁简分流、严格审核干警办案资质,实施办案质量考评等建议。市公安局给予了高度重视,交警大队邀请滨州中院民一庭法官召开了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座谈会,全面接受了该司法建议。
  2014年,滨州中院提出的21份司法建议,从审判数据中分析问题,从调研论证中寻找对策,将监督、沟通与传播法治结合起来,助力社会治理工作,赢得当地党政领导和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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