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月没解决综合执法一周搞定
商河成全市首个试点县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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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集镇孙茂仙村农田里“多”出来的房子。
  收到拆除令后,盖房者将房子拆除清理。 孙集镇综合执法大队提供
  孙集镇综合执法大队下村巡查水利工程。                 孙集镇综合执法大队提供
     孙集镇孙茂仙村有村民占用农田建了一座违建房,村民举报后两个月也未得到解决。孙集镇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后,城管、农业局等多个部门联合给村民下达了强制拆迁令。一周后,这座违章建筑被拆除。
  综合执法是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执法队伍整合成一支队伍统一执法。记者从商河县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了解到,商河县成为济南市首个乡镇“综合执法”试点。把全县2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928项事项委托给各乡镇和街道进行执法,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
本报记者 李云云 任磊磊
拖了俩月综合执法大队一周就解决
  在基层执法过程中,基层百姓会遇到“一件事找一个部门解决不了,通常三五个部门下来才能解决”的情况,这就降低了执法效率。孙集镇孙茂仙村的村民就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件事情拖了俩月也没解决。
  在孙集镇孙茂仙村的农田里出现了一座违法建筑。据当地村民王女士反映,一家农户去年3月份开始在农田里盖房子。当地居民向土地管理所反映,土地管理所下达停工条令以及责令限期整改,但是没有收到实际效果。王女士说:“土地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下令停工,但是人家接着盖。”
  商河县土地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说:“在农田里盖房子,涉及土地资源管理局、农业局等多个部门,我们没有强制下令拆除的权力,只能下令整改。”而如果要强制拆除,必须要土地管理局、农业局等部门将实际情况整合成书面材料递交法院,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才能强制拆除,涉及的部门和程序一多,这事拖了俩月未解决。
  去年5月份,孙集镇综合执法大队成立。根据《商河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县林业、国土、农业、工商、畜牧等28个行政执法部门与各乡镇、街道分别签订了委托执法协议书,当地具体执法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实施。此事就落到了综合执法大队头上。
  孙集镇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于存宝说,当得知此事拖了俩月未解决后,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根据28个县直部门与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签订的委托书的规定:商河县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必须在得知地方上报消息12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城管执法局和土地资源管理局在核实实际情况后,当天就拿到了法院的强制拆除令。法院下令村民一周之内必须将房屋以及各种杂物搬离农田。一周后,房屋被执法大队拆除。
  得知违章建筑这么快被拆除,村民拍手称快。
成立七个月处理行政违法案件2223件
  据了解,商河县作为济南市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去年4月份就开始筹备设立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目前,12个乡镇(街道)均设立综合执法大队。
  “以前各个部门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在只要看到违法行为,乡镇执法大队就能管。”商河县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张敬说,县林业、农业等28个县执部门,与当地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委托书后,综合执法大队就具备了行政执法巡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提请行政处罚权、违法行为改正督查权等权力。当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具备了这些权力后,及时发现地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与制止。“就实行半年多的情况来看,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的最大作用,就是和上级部门联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比如,在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之前,林业局每年都会遇到乱砍滥伐的现象,由于商河森林面积较大、森林违法不易察觉等原因,很多森林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处理。但是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后,定期在各自范围内进行巡逻,及时发现森林违法行为,上报林业局,林业局与乡镇执法大队上下联动,及时制止森林违法行为。
  玉皇庙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宗敏说:“我们现在就是各个县直部门在地方上的眼睛,随时发现地方问题,能解决就解决,不能解决就上报,和上级一起解决。”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共接听受理群众举报电话1258次,出动日常巡查2236次,共查处行政违法行为2223件。
委托1928项执法事项,乡镇执法以服务为主
  据了解,商河县28个行政执法部门将1928项事项全部委托给各乡镇和街道进行执法。商河县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河县下辖2个乡、9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村居共有963个。假设1个县直部门每天对3个村居进行执法检查,需要321天才能完成。他说:“综合执法后,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在自己乡镇上巡查一次,也就一周的时间,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在推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之前,商河县各个乡镇、街道都设有税务、工商、城管等行政所站,但由于缺乏统一整合,执法人员只代表单一行政部门,部门执法以巡查、监管为主。玉皇庙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宗敏说:“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后,我们的执法开始以服务为主。”
  据张宗敏介绍,在乡镇综合大队成立之前,要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熟悉本地交通、环境、地理、人口等情况,要求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了解一村一户”。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还制作专门的视频,将法律与生活相融合。张宗敏说:“法律是很抽象的东西,结合视频老百姓更容易懂,只有懂法了,我们的服务工作才好开展。”
机构是临时的 影响执法效果
  商河县法制办的工作人员王宁说:“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是执法过程中的一种尝试。”她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是独立于县执部门和乡镇政府的一个临时机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它的执法效果。
  由于是临时机构,综合执法大队中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大多身兼数职,很多执法人员来自林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原来的部门有工作,综合执法大队中也有工作,有时真忙不过来。”由于是临时机构,在下发一些文件的时候,综合执法大队不具备盖公章的权力,导致执法效率慢执法力度较小。王宁说:“如果综合执法大队成为常设机构,那么与乡镇政府部门和县执部门的联系将会更加密切。”
  除此之外,受有关法律法规限制,当前能够委托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权的权限、力度仍较小,制约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对此,王宁说:“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只是初级阶段,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执法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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