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同行影响自家生意
男子两次雇凶放火烧毁同行葱棚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苑国强 杜来运
  安丘一男子李某某在村里经营大葱加工,起初生意还不错;而伴随着同村人李某加工点投入运营后,李某某的生意大不如从前。对此,李某某心怀不满,前后两次花费4000元雇凶烧毁李某的大葱加工大棚。18日,记者从安丘警方获悉,监控锁定肇事车辆,牵出放火嫌疑人。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安丘警方刑事拘留。
时隔三月,大棚两次莫名起火
  2014年11月18日夜,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将安丘市辉渠镇山李家庄村村民李某经营的大葱加工大棚及其内摩托车等物品烧毁,损失价值30000余元。
  然而,事隔三个月,2015年2月14日凌晨,李某重建后刚刚投入经营的大棚再次莫名起火。所幸此次施救及时,损失不大。
  全家赖以生活的大棚被火烧毁,李某怀疑有人背后放火,于是报了警。安丘市公安局辉渠派出所和该局刑侦大队接报后,经过详细现场勘察和初步排查,认定两起火灾有人为嫌疑,遂立案展开侦查。
  通过调查却发现,李某一家安分经营大葱加工点,平常诚信和善,并未与他人发生过纠纷。
  在调查中民警还了解到,辉渠镇是一个农副产业大镇,仅李某所在村庄就有多家大葱加工点,那么会不会是同行竞争引发的报复呢?
  民警随后根据走访中掌握的线索,对几名重点嫌疑对象一一进行排查。
道路监控锁定肇事车辆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民警连续多日对安装在辉渠镇周边路段的监控数据进行对比,一部遮挡号牌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被辉渠派出所民警纳入重点嫌疑对象。
  监控显示,2月14日4时8分,该车经过案发现场,4时10分在案发附近熄火停留,4时21分向北驶离。这段时间,正是李某大棚第二次失火的时间段。
  为确定嫌疑车的真实牌号,办案民警再次借助路边监控,对同型号车辆展开强密度排查。经十余天的分析对比,最终确定该车号牌为鲁G0XXX1。然而,民警调取该牌号信息却发现,这是一个套牌。
  就在线索再次面临中断之时,遍布辉渠镇各个路段的视频监控又一次发挥了重要作用。
  辉渠派出所民警通过持续开展“天网”巡查发现,2月27日中午,桑塔纳嫌疑车被一辆白色轻型卡车拖出辉渠镇界。民警随后找到轻卡车车主辉渠镇葛家滩村人王某某,并通过其提供的线索,最终将桑塔纳车主马某某抓获。
  经刑侦二中队与辉渠派出所民警共同审查,马某某交代了其受雇于凌河镇娄子埠村孙某某,于2月14日凌晨放火作案的犯罪事实,但表示对2014年11月19日的放火案“并不知情”。

报复同行,两次雇凶放火
  民警随即对孙某某展开抓捕,但孙某某突然失去踪迹。3月13日,孙某某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孙某某落网后的交代,令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原来,孙某某的背后另有主谋。经民警审讯获知,孙某某受受害人李某同村人李某某委托,雇佣马某某和另一名嫌疑人王某某,先后两次放火作案。而王某某正是此前与警方打过交道的白色轻卡汽车的车主。
  至此,案件终于真相大白。之前被抓的马某某不仅参与了第一次作案,而且还涉嫌包庇其同伙王某某。
  随后,民警迅速出击,将本案主谋李某某抓获;同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也在警方和家属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据李某某交代,其早于受害人李某在本村经营大葱加工点,但李某的加工点投入经营后,其生意就大不如前,对此其将李某的加工点视为眼中钉。
  去年11月份,李某某找到孙某某,让其帮忙找人将李某的大棚烧掉,并承诺给予报酬,孙某某一口答应。此后,孙某某找到马某某和王某某,于当月18日晚首次作案将李某的大棚烧毁;今年2月份,李某某见李某的大棚再次重建经营,遂又找到孙某某,让其找人烧棚。当月14日凌晨,孙某某等3人再次放火作案,但这次因受害人施救及时,幸而损失不大。作为答谢,李某某先后两次通过孙某某支付给马、王二人报酬共4000元。
  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安丘警方刑事拘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