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热水袋爆炸,女子烫伤下身
法院认定产品存质量缺陷致人受伤,商店赔伤者5800元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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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李阿欣) 市民冯女士去年从商店购买了一热水袋,结果首次使用时就发生意外,热水袋莫名爆炸,造成其背部及下身被烫伤。日前,平度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商店赔偿冯女士各项费用共5800元。
  提起被烫的经过,虽然过去多时,冯女士至今还心有余悸。据冯女士回忆,去年11月初,因天气较冷,她在小区门口的商店里购买了一只15元钱的热水袋。
  没过几天,在公司上班期间因身体不适,冯女士想到用热水袋上热敷,刚把灌满开水的热水袋放在背部衣服内侧,热水袋突然“嘭”的一声爆炸,热水一下子喷溅到腰部及下身。冯女士的同事立即将其送到了医院。
  冯女士受伤后,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因烫伤部位特殊,不便在医院诊治,建议她取药诊治,回家疗养。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休养,冯女士先后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
  为讨回公道,一个多月后,冯女士及家人捧着热水袋和医药费找到了商店老板付某。然而,付某说热水袋不是自己生产的,让冯女士找生产厂家。冯女士据理力争,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一气之下,冯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付某承担责任。
  平度市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卖给冯女士的热水袋在使用过程中突然爆炸,存在质量缺陷,致使原告冯女士被烫伤,因诊治烫伤,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冯女士要求作为销售者的付某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且冯女士烫伤位置特殊,商店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应赔偿其适当数额精神抚慰金。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付某赔偿冯女士各项费用共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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