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李家疃是淄博著名的古村落。 本报记者 李超 摄
记者 唐菁
通讯员 孙文凯 孙桂蕾
18日,记者从淄博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培训班中获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距离第一次普查已经近30年,本次地名普查自2014年7月开始,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将重点普查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有地名意义的景点、建筑物、水利、电力、通信、交通设施等在内的12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规范地名旨在更好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据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国舟介绍,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至今,已经过去了近30年的时间。这期间,淄博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一些新的行政区域名称、居民区名称、街道名称、建筑物名称不断产生。
通过开展地名普查,全面掌握淄博市地名的现状,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不断提高地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和服务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将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数据库,能够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服务,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同时,开展地名普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规范、高效的地名服务。
地名调查的对象,按照地名类别划分,包括海域,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有地名意义的水利、电力、通讯设施,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旅游景点,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共12大类地名;按照地名的使用情况,包括现今地名和历史地名,现今地名是指目前正在使用的地名,历史地名则是指历史上曾经是用过的、目前已经不再使用且具有明显地名意义的地名。另外,针对调查的地名所设置的地名标志同样列为地名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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