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商铺图返租,首期返款迟迟不到
开发商:部门协调不到位,正在走程序
2015年03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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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孙先生高价购买了天朗蔚蓝城的一套商铺,看中的就是返租利润,但到了返款日期,钱却迟迟不能到位。置业顾问说,因为开发商老总出差了,签不了字。开发商则说,是因为初次办理返租业务,部门协调不到位,耽误了时间。
本报见习记者 张玉岩
市民反映>> 该返款了,开发商百般推脱
  2014年11月份,孙先生花了84.86万元在经十西路的天朗蔚蓝城购买了一套商铺。孙先生介绍,当时是以每平米18774元的高价购买的,比周围楼盘的商铺价格贵出了5000元左右。之所以购买这套价格略高的商铺,主要是看中了开发商承诺的返租。
  “当时购买时,开发商承诺5年之内返还购买全款的50%。”孙先生说,“买商铺的时候就是看中了他们在搞返租活动,觉得挺合适才买的。”
  孙先生说,购买商铺时,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还签了一份与西安天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管服务合同》。按照《委托代管服务合同》,无论商铺是否实际出租,天朗物业都将按照每月税前7071元的标准向孙先生支付委托代管收益,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根据合同内容,天朗物业应当在今年3月15日之前,将首个季度的返款21213元返给孙先生。
  “我给售楼处打过很多次电话,每次都是百般推诿,不是说前面盖楼需要资金,就是说开发商工作效率低,要不就是他们老总出差了,没法签字,返款日期已经推到了3月底。”孙先生说,“当初要《委托代管服务合同》时就要了一个月,这才是第一期返款就这么费劲,以后还有5年的时间,让我们怎么信任他们?”
公司答复>> 流程不熟导致返款滞后
  19日,记者与孙先生的妻子刘女士一同来到天朗蔚蓝城售楼处。置业顾问说返款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是老总不在家签不了字。这一答复令刘女士啼笑皆非。
  置业顾问表示,他们是世联怡高公司的员工,返款则是由开发商返给业主,他们负责及时地跟开发商反馈业主出现的相关问题。他的主管给出的解释就是,因为天朗济南分公司的老总出差,不在济南,没有办法签字,所以款项没法到位。
  记者来到位于山东商会大厦的天朗。销售部工作人员介绍,天朗第一次采用返租的形式,各方面流程并不是很熟悉,集团里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加上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给力,所以返款日期有些滞后。目前,返款正在走程序,现在还不能确定到底什么时间能够到位。
  按照公司流程,先要将返款相关报表在售楼处现场财务审核,审核通过之后,递交给开发商公司财务审核,审完没有问题之后,公司才能付款。售楼处代理公司一直没有将报表交给公司,公司也没有办法直接进行审核。部门之间协调不给力,这才造成了返款不到位的情况。

律师说法>>  合同应明确 双方违约责任
  为避免返租销售后开发商跑路的情况,国家建设部2001年公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2006年5月,国家建设部又对当时再度盛行的“返租经营”再次发文,明确“售后包租”、“承诺回报”等是房地产广告明令禁止的内容。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介绍,尽管国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业主在购买商铺时,《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与济南立皓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而《委托代管服务合同》则是与天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这算是打了个“擦边球”,在法律上规避了违规的风险。
  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管服务合同》,违约责任部分没有明确约定未在规定期限内返款应当赔付的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开发商尽快将所欠资金归还。李友震提醒业主,返租购房的形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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