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贸区“选择性征税”惠及威海
可降低税负,出口加工区两企业首尝政策红利
2015年03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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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2日讯(记者 王帅) 日前,威海海关办理辖区首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选择性征收关税”业务,标志着上海自贸区“内销选择性征税”政策在威海成功推广。 
  18日,威海出口加工区内两家企业内销的氢气、冲压模具办结审征手续,按对应进口料件征收税款2383元,综合税负平均下降超20%。
  据悉,内销选择性征税政策的推广实施有利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一步整合生产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区内企业竞争优势,助力企业拓展国内内销市场。 
  “选择性征收关税”制度是指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内地的货物,可由企业自主申请,对该内销货物按制成品或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
  如首例测试的两家企业货物,其中液化空气(威海)有限公司出区内销的价值7854元的138.60千克氢气按料件缴纳关税120.67元,降幅为72%,总计征收税款1476.36元,综合税负下降20%;威海东夏电子模具有限公司出区内销的价值4900元的1套冲压模具按料件缴纳关税62.46元,降幅为84%,总计征收税款907元,综合税负下降30%。
  此次,威海海关将“选择性征税”系统测试工作作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制度,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的重要举措。
  威海海关研究相关政策,特选取业务基础较好的两家区内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在区内报关企业无辅助申报平台的状况下,通过反复尝试,威海海关最终通过手工调整解决QP系统退单问题,未增加企业任何成本,用最简洁、成本最低且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实现方案。
  此次还建立全程跟踪反馈机制,专人负责从商品分析、账册审核到单耗核定、申请单格式化设计、联系单生成及审批、报关单生成、税单支付等全流程跟进,确保货物快速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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