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歪罚一百”戳中科学立法软肋
2015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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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建国

  《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颁布一年半,至今一张罚单都未开出。该办法中“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的规定曾被热议为“尿歪罚一百”。(3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根据报道,之所以“尿歪罚一百”在颁布后成为摆设,就是因为取证困难。其实,该规定颁布之初,很多人就预测无法落实。不可否认,“尿歪罚一百”的规定,即便是一纸空文,但也具有倡导文明行为的积极意义。但是,既然规定已然颁布,就应该严格按照法规进行操作和执行,否则岂不是立法资源的浪费?法规被闲置,本身就说明了在制定之初,缺乏细致的调研和论证,并没有考虑法规是否具有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在这种立法思路下,一年半没有开出罚单并不奇怪,而令人称奇之处在于,如此的奇葩法规是如何通过并颁布的。
  其实,类似的立法模式并不少见,由于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即便法律法规已经实施,却依然面临着“立法虚无”的尴尬。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立法法也在今年两会期间予以修改,无疑对于立法的科学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一段时间,从立法的数量和频率上而言,必然会呈现出一个新的局面和态势。类似于“尿歪罚一百”的规定遇窘,无疑戳痛了科学立法的软肋,值得相关立法机构和部门反思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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