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站交“第三方”运营
以后环保部门不再自己测数自己报,而是花钱买
2015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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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王永军 实习生 艾婷玉) 记者从烟台市环保局了解到,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将全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运营及比对,市县环保部门共同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以确保空气监测数据质量。
  第三方社会化运营主要是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采取固定资产产权不变,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由第三方运营单位统一开展,“专业队伍运营维护、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运营服务”的管理模式。
  据介绍,烟台8个县市15个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将全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运营及比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质控考核。3月10日,经公开招标,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县级空气站运营维护采购中标公告出炉,来自济南的山东忻博力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负责县级空气站运营维护,每年费用90万元,预计4月1日起开始正式运营维护。届时所有县市区将纳入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每月公布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情况。全市的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将在一个平台上“统一检查、统一通报、统一考核”。 
  “在济宁等地已经有运营空气监测站的经验。”山东忻博力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宁告诉记者,公司是集环保仪器设备生产、销售、系统集成、维护运营于一体的高新技术环保企业,现在环保部门把空气质量监测等服务交给第三方公司运营,对于环保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在设备维护、数据监测等方面,环保公司做起来有自己的专业优势。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对公司的运营和维护进行日常考核。”陈宁告诉记者,首次签订了3年的服务合同,在此期间,公司将向环保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同时也接受环保部门的考核。
  烟台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王钧介绍,以往的空气质量数据由环保部门监测并发布,而且空气监测站由各县市环保部门运营,环境监测数据由环保部门逐级上报。对各县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统一社会化第三方运营,可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实现全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的统一考核。此外,空气监测站运营模式的改变,将使环保部门从大量的基础性维护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把更多精力用来加强对质量控制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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