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
乡镇纪委跨乡办案
2015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李榕) 据宁津县纪委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有60%左右集中在乡镇(街道);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一半以上也是集中在乡镇(街道)。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乡镇纪委却长期处于少办案甚至零办案的尴尬处境。
  从2014年8月份开始,宁津县纪委推行乡镇纪委协作办案机制,每区由县纪委一名常委牵头,一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片区内各乡镇纪委干部参与。对乡镇发生的重大案件,由县纪委统一安排协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