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3910万元到位
今年政策有调整,须是国产货,申请资质开列禁止性规定
2015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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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闫志堂) 2015年,市财政局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投入力度,市级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10万元已拨付各区市,全力支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助推农机工业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
  相比以往,今年的农机补贴政策有了新变化。
  首先是补贴产品的资格做了调整,今年威海市执行将农机补贴产品范围缩减到11大类、35个小类、78个品目。而且补贴购买的农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获得部级或省级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不再是资质依据。
  购机补贴金额,这一次做了明确规定。对补贴额3万元以上的机具,农户年度内购买不得超过1台(套),农机合作社不得购买超过6台(套),严禁将合作社成员个人视为合作社,严禁重复补贴;对补贴额超过3万元的机具要逐台核实。
  关于农机生产者、补贴申领者和审批机构的法律责任,此次也做了明确划分。
  购机者、农机产销企业应对自己所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机具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财政、农机部门分别对补贴材料的合规审核性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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