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同意做输卵管造影手术
2015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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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刘慧 陈伟) 3月19日,本报以《绝育三年后,咋又怀上娃?》为题,对商河县玉皇庙镇刘女士结扎后却又再次怀孕的事件进行了报道。目前,刘女士已与玉皇庙镇中心医院达成协商,在身体条件允许下进行输卵管造影手术取证。院方做出回应,此次手术不论结果如何,手术费用均由医院负责。
  玉皇庙镇中心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报道之前,刘女士已经来过医院,当时她也同意进行输卵管造影手术取证,后来不知为何不了了之。”若是手术的问题,刘女士手术当年就应该怀孕而不是三年后才怀孕,“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这件事是医院的责任之前,院方不可能进行赔偿。”
  目前,双方的争议点在于刘女士是否通过输卵管手术进行取证。该医院负责人称,输卵管结扎术本身就存在5%的不成功率,若刘女士同意进行输卵管造影手术取证,术后若证明是院方的责任,院方将针对此事与刘女士进行协商,并将情况汇报给商河县卫生局,根据卫生局给出的意见进行处理。
  对于医院的提议,刘女士与丈夫商议后表示赞同,会在经期结束后前往玉皇庙镇中心医院进行输卵管造影手术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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