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市场监管所可办餐饮许可证
2015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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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张立尧 杨元华 曲爱国) 近日,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已经将食品流通许可证下放到基层市场监管所办理的基础上,再将餐饮服务许可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成为省内第一家可以在基层市场监管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部门。
  据了解,以前,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到位于市中心的行政服务中心芝罘区食药监局窗口统一办理。近两年来,每年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都在2000件左右。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食堂(含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受理、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但属于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除外。
  权限下放后,餐饮服务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到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初审通过后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合格的报局审批,审批后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从3月份开始,芝罘区市场监管所办理权限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新办、变更、延续、补发、注销都可以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了,不必再往审批中心跑。办理时限从原先法定的3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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