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涂料消费税首月入库42万元
2015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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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张桥飞 刘巍) 自2月1日起,电池、涂料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被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76户纳税人共入库42.82万元消费税。 
  为落实新政策,威海市国税局对消费税纳税人进行了确认,经营范围涉及电池、涂料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的纳税人165户,作为疑似消费税纳税人,税务人员逐户落实,最终确认消费税纳税人为76户。截至目前,该76户消费税纳税人实现销售收入1070.54万元,入库消费税税额42.82万元,成为威海国税税收又一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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